鹿城镇建立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绿色医疗救助通道

日期:2013-05-20来源:鹿城镇作者:董治权点击:2555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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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2年3月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救助工作以来,鹿城镇共将19名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送到州精神病医院治疗,14名得以康复出院,支付住院生活补助费2.59万元,减免住院医疗费11.06万元,申请医疗救助0.6万元,给予困难救助0.55万元。   2013年4月12日下午,鹿城镇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民政、综治、派出所和州精神病医院参加的工作联席会议,针对因家庭困难无力支付入院费用等四个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大家积极献言献策,集思广益,最后形成一致意见,建立一条快速便捷的绿色医疗救助通道,使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一旦鹿城镇辖区范围内精神病人有危害社会的肇事肇祸行为,迅速开通绿色救助通道,由派出所先行将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送到州精神病医院,做一些必要的检查后,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就可送到住院部进行治疗,然后再通知镇民政办,并将处警记录、患者及家属信息等资料一并送到镇民政办,由镇民政办根据派出所处警记录填写入院治疗审批表,报市民政局救助站审批备案,与医院接洽完善住院手续,待患者出院时办理医疗费用和生活费用报销相关事宜,同时镇政府根据患者家庭贫困情况给予申请医疗救助或困难救助。绿色医疗救助通道的建立,减少了派出所对精神病患者送治过程中的反复联系和协调的环节,使承担责任的相关部门迅速履行责任,防止推诿、扯皮,使可能发生或正在发生危害社会的精神病患者能够得到及时快速的治疗,解决了精神病患者医治“管不实”的问题,确保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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