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动态】叫嚣“拒不腾房” 依法强制腾房时人却没了影

日期:2019-07-08来源:本站原创作者:市委政法委 市人民法院点击:1265 字号: 手机:

扫描微阅读

       7月2日上午,楚雄市法院执行干警重拳出击,将一物权保护纠纷案的涉案房屋强制腾空。

       早在2010年,原告楚雄市某商场有限责任公司以24万元向被告李某、宋某某夫妻购买了其二人共有的在楚雄商场小区62.21平方米的房屋,并签订《房屋出让合同》,约定产权变更后,被告可在原住房内居住12个月,原告不收取租赁费,超过12个月后,原告按每月15元每平方米收取租金。直至2016年,被告李某、宋某某仍占据使用涉案房屋,且不缴纳租金,于是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搬离房屋并支付租金。

       2016年9月13日,楚雄市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后,判令被告李某、宋某某夫妻二人搬离房屋,支付原告房屋租金23504元。二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州中院于2017年1月6日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楚雄市法院的一审判决。但判决生效且履行期限届满后,二被告仍然拒不移交房屋、支付租金,故原告于2018年12月14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李某、宋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劝导其尽快履行义务,并向其贴出腾房公告,但被执行人履行了两万多元房屋租金后,以没有地方居住为由拒不腾退房屋。因此,法院决定强制腾房。

     为保障腾房行动能够顺利进行,楚雄市法院执行局针对此案件制定了详细周密的执行预案,对可能遇到的突发状况作出周密部署。

     行动当天,执行法官季萍带队前往现场。执行行动开始后,8名执行干警迅速拉起警戒线,在涉案房产楼下和屋外备勤,进行现场警戒。办案人员分为5组,进入涉案房屋,在派出所民警、社区工作人员以及申请执行人的见证下,对房屋内所有物品逐一清点、拍照并登记造册,全程录音录像。此时,长期霸房拒不腾退的李某、宋某某却再也未出现。

    历经一个多小时,房屋腾空完毕。在与申请执行人进行交接后,本次执行行动圆满结束。

 

(楚雄市人民法院 刘剑松 孟令平)

名称:电话:
共0条评论

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