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出台加强司法行政促进依法治市实施意见

日期:2014-09-05来源:楚雄市司法局作者:姚萍点击:1753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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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1日,中共楚雄市委、楚雄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司法行政促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从总体要求、工作重点、保障措施三个方面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司法行政促进依法治市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全面部署。   一是明确了新目标。到2017年,全面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明显增强;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务实高效的法律服务体系,完善政府主导、全额保障、普惠群众的法律援助体系;基本形成与创建平安楚雄相适应的基层“大调解”工作格局、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机制,全市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3%,影响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二是出台了新举措。一要推动“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学法守法工作制度,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将普法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二要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大力发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落实“以案定补”、“以奖代补”等调解工作奖励和补助政策;三要依托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解决农村和贫困地区法律服务资源匮乏问题;四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和法律援助惠民政策,扩大援助事项范围和法律服务窗口覆盖面,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五要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完善非监禁刑刑法执行制度,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六要建立健全城乡、行业、区域联创共建机制,健全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将依法治市工作纳入市委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三是强化了新保障。《实施意见》强化了人员、经费的保障措施,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的形式,聘请60名司法协警,解决社区矫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自2014年起,在原有项目工作经费预算保障基础上,每年从市财政安排28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保障普法宣传、依法治市、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经费。   四是提出了新要求。市委市政府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与实施普法依法治市规划紧密结合起来,加快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努力创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实施意见》的出台,对加快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服务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是一份新时期指导和推进全市司法行政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实现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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