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合镇积极探索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

日期:2011-08-16来源:吕合镇作者:冯荣贵点击:1821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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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楚雄市吕合镇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契机,扎实抓好人民调解网络建设,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新路子,夯实了人民调解工作基础。

     该镇结合工作实际,一是按照镇、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相关要求,建立和完善了人民调解工作职责、调委会工作例会制度、纠纷登记制度、学习制度、纠纷调解回避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专(兼)职调解员考核奖惩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全镇调解工作的范围、职责及考核奖励办法,为调解工作的有效开展做了有益尝试;二是积极整合人力资源,充实镇、村、组三级调解组织建设,将镇辖站(所)负责人、各村委会“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党小组长、妇女委员和村民代表共901人充实到全镇的调解队伍中,分期对其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三是全面推行“纠纷首调制”和“矛盾纠纷保包责任制”,将排查出的各类纠纷按属地管理和归口负责原则分流指派到各单位和各村委会进行化解,重点和疑难纠纷实行责任领导和站所负责人带头保包化解,并层层落实责任,真正将矛盾纠纷有效排查在事发地,遏制在萌芽状态,及时化解在基层;四是定期召开调解主任例会,交流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总结、安排和部署近期工作,研究制定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矛盾纠纷的防范及处置措施,对纠纷排查化解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帮助协调解决;五是加强对专职调解员的培训、教育、管理和考核,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将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有无群体性上访事件、群体性械斗事件、民转刑案件及有无越级上访事件和调解文书“一案六表”的规范制作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专职调解员年终评优和聘任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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