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致全市人民群众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封信

日期:2019-04-02来源:转载点击:864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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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楚雄市委  楚雄市人民政府

 

致全市人民群众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封信

 

全市广大人民群众:

 

2018年以来,市委、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州的部署要求,聚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和“除恶务尽”的决心,迅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掉了一批破坏社会秩序、危害百姓民生的涉黑涉恶犯罪组织,破获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为持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进-步凝聚全市的力量,出重拳、下重手,发起新一轮扫黑除恶的凌厉攻势,我们号召,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立即行动起来,积极踊跃检举揭发并提供以下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十一)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二)同时,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平安楚维建设,预防打击违法犯罪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欢迎大家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于举报,各有关部门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坚决捍卫正义的力量。

 

      举报方式:

1.信件举报。邮寄地址:楚雄市气象路66号市委政法委5楼楚雄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675000;

2.楚雄市举报电话:

(0878)6169692(市扫黑办)

(0878)3126624(市纪委监委)

(0878)3132720(市委组织部)

(0878)3386764(市人民法院)

(0878)3013829(市人民检察院)

(0878)3202047 (市公安局)

(0878)3039002 (市司法局)

 

      中共楚雄市委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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