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扎实抓好矛盾纠纷调解确保春耕生产稳步推进

日期:2016-05-09来源:市司法局作者:夏国琼点击:1551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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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之计在于春,春耕备耕正当时,为有序做好春耕春播工作,确保农业生产稳产稳收。市司法局针对农村春耕备耕期间容易发生土地相邻、土地承包、水利等矛盾纠纷,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治宣传等工作,调解在春耕生产中因灌溉、地边界、购买农资等产生的矛盾纠纷,确保春耕春播有序开展。 [images1]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基层调解组织思想认识高度统一,把春耕备耕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作为中心工作来抓。成立了矛盾纠纷调解领导小组,召开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会议,就此次活动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布置,提出了可行的工作方案。 二是提前介入、加大宣传。各司法所利用镇村集市开展送法下乡,现场解答农民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涉法问题。对养殖户、种植户、个体经营户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引导农民依法经营。真正做到“调解一件纠纷,教育一片群众,宣传一部法律”。大力宣传人民调解法,宣传人民调解工作,以增强人民调解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从而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信任和信赖。 三是积极排查、及时化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第一阶段及时对各村、组开展地毯式排查清理,努力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的原则将在我市辖区内发生的社会矛盾,及时组织现场调处。做到案情调查,现场普法,现场调解。同时,注重对有上访苗头群众的法制教育,引导他们通过正当、合法的渠道和方式反映自己的诉求,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解决问题。 四是进一步完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工作预案机制,防止群体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各级调解组织做到矛盾纠纷排查与调处同步,尽量做到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重大疑难纠纷不出乡镇,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调解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最大限度地有效防止群体性上访和可能发生的由矛盾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的发生。 截止目前,全市共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61件,调解成功634件,其中涉及山林、土地、水利纠纷133件。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率为95%。由于排查到位,调解及时,有效促进了辖区社会的和谐稳定,确保了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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