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镇召开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紧急会议

日期:2012-06-01来源:鹿城镇综治办作者:马竹花点击:1743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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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坚决打击非法传销活动,促进和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2012年5月31日下午,鹿城镇在二楼会议室召开了“鹿城镇2012打击非法传销专项行动紧急会议”,会议由镇党委张兴华副书记主持召开,各社区居委会主任、镇综治维稳中心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张副书记传达了市打击传销紧急会议精神,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提出了我镇打击传销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他强调,一是要加强重点部位的清查工作,从出租房开始清查,要坚持打防结合来逐步加大打击力度。同时,清理行动要有计划、有重点的进行,对重点部位要认真、反复进行清查。二是要把打击传销与规范直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将传销的各个蹲踞点清查出来,做好情况上报工作;在清查当中要区分传销与直销,搞好直销的监管,防止直销演变为传销。三是要把打击传销与创新社会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将打击传销纳入全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内容,使打击传销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四是进一步分析当前我镇打击传销工作的形势、现状,剖析存在的问题,研究下一步的措施和方法。
       最后,张副书记针对鹿城镇当前非法传销形势和现状,指出:目前打击传销工作不容乐观,面临的任务仍然很艰巨,责任重大。要求全镇上下要做到“两不、三攻、一强化”即:“不推”,就是要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的职责,加强与工商部门多衔接,多汇报、多联系、多沟通。“不松”,就是要时刻保持高压态势,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心理;“宣传攻势”: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活动,尤其是传销多发地,要多回查。“防御攻势”:要把创建无传销社区与综治委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结合起来,真正使打击传销工作深入到社区中去。“严打攻势”:要坚持露头就打,发现就查,要积极和工商、公安机关配合。
       目前,鹿城镇建立了联络员制度,落实了具体的联络人员,实行日报告制度,正在有条不紊的开展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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