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日期:2011-11-23来源:楚雄市公安局作者:何光秀点击:2370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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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楚雄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楚雄市是楚雄彝族自治州首府所在地,是全州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随着近年来,楚雄市经济和社会建设的飞速发展,人口流动不断加快,务工经商人员不断增多,流动人口数量不断增加。目前,楚雄市实有人口58.86万人,登记在册流动人口5.3万人,给城市基础设施、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以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为先机,抓住楚雄市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认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转变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思路,以公安机关社区警务改革为抓手,全面加强实有人口管理,以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为突破,巩固和完善了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体系,使工作实现了新跨越,取得了新成效。
       根据《云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楚雄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依托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上报市人民政府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到全市社会管理创新总体发展战略当中,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楚雄市委、市人民政府审时度势,切实把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作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重要载体,及时召开政府办公会,研究并形成会议纪要,并于2011年3月挂牌成立了楚雄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设在楚雄市公安局。楚雄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设局长1名,由市公安局分管治安的副局长兼任;副局长3名,分别由劳动、计生、住建局一名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人员由市公安局、市人口和计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市住建局等成员单位抽调组成,市政法委、综治办、公安、司法、教育、民政、财政、建设、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商、税务、城管、团委、妇联、民族宗教、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17个部门为成员单位,为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完善组织管理。明确了楚雄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为市人民政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常设机构,归口市公安局管理,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市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社区(村委会)成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构成的工作体系。例如:楚雄市东瓜镇永安社区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的指导下,针对辖区安置小区多、流动人口多、出租房多及治安隐患多的实际,分析研究,积极探索“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模式,认真借签辖区内部分居民小区流动人口管理经验,于2011年6月30日成立永安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使社区内的实有人口实现了有序管理。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根据云南省公安厅《关于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聘用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楚雄市严格按照流动人口500:1的比例,首期招录了65名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员,并制定了《楚雄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员聘用和管理规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员队伍的日常管理由市公安局负责。为了确保聘用的服务管理员更快适应工作、进入状态,市局于2011年4月22日和7月7日,举办了两期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员业务培训会。通过培训,65名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员已分配到城区及城郊派出所协助社区民警开展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四是健全工作制度。楚雄市流动人口管理局成立后,通过广泛调研,征求各职能部门意见,结合楚雄市实际,拟定了《楚雄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楚雄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办法》,规定了12个方面、50多项流动人口在楚雄市享有的相应优惠待遇,为楚雄市流动人口的生产、生活、就医、就学、住房、公共交通等方面提供了基础保障,有力地维护了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巩固了楚雄市社会发展的基础。五是落实经费保障。楚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员工资报酬和开展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实现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员“留得下,在得住,工作有干劲”的局面。六是实行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后,在居住地享有具体的权益和公共服务,按照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参加社会保险,享有法律援助,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传染病防治和儿童计划免疫保健服务,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登记,在居住地参加驾驶培训并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参加居住地社区组织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等。居住证持证人在居住地有合法的固定住所、有稳定生活来源的,可以申请常住户口。七是明确职责任务。明确了17个成员单位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驻楚部队以及社区组织等协助楚雄市公安局和楚雄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做好对本单位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必须置根于公安工作和社会实践过程中,为使该项工作的开展更具生命力,楚雄市公安局认真结合社区警务改革需求,积极探索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与警务改革创新有效结合。今年初,市公安局党委在原有警务体制基础上,积极调整治安管理工作思路,根据全市公安工作实际,将城区派出所的社区警务运行机制进行调整,重新划分警务区。按照“一区一警,一警多能,一包到底,责任到人”的原则,广泛实施“1+1”或“1+2”基础工作新模式,即1个社区民警配备1至2名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员,进驻社区开展公安基础工作,实现了社区民警的“归位”。新组建的社区中队民警不再参加派出所值班,全力以赴投入到派出所基础防范工作当中。半年来,楚雄市城区派出所通过实施实有人口管理、信息采集维护、组织安全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群众工作实现了辖区发案少、秩序好、人口管理扎实、信息采集及时、群防群治组织和人员指导管理规范、警民关系融洽的工作目标。
       信息采集更准确。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首先基于对实有人口基础信息数据的及时、准确、全面掌握。由于流动人口就业、居住的不确定性,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共享仍是薄弱环节,因此,楚雄市把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提高流动人口信息的采集率、录入率、鲜活度和信息共享水平作为切入点。改革后的社区民警进驻社区,以人口管理为中心,以治安管理为重点,通过采信息、抓防范、送服务夯实社区工作。以警综平台社区警务信息系统运用为依托,社区民警以责任区为单位,建立统一规范、细致详实的“五个一”基础台帐,即一张“责任区平面示意图”、一张“实有人口管理电子图”、一栋一档、一张“实有人口信息表”、一本防控信息登记簿,初步达到了对辖区人口管理底数清、情况明,对登记台帐录入微机,实现电子化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一是拓宽了人口信息采集传输渠道,切实提高了人口信息采集传输效率。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把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录入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用人单位、学校和物业、房屋出租户、房屋租赁中介及所有旅店,落实到所有业主、房主和单位负责人,健全完善了社区(村委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和警务室信息采集点,方便业主、房主和流动人员申报登记。健全完善了移动警务通信息采集模式,按照“核查即录入、录入即比对”的要求,通过社区民警、巡逻民警日常执法工作,随时随地采集、上传和核查流动人口信息。二是加快了人口、房屋等基础信息和地理信息的关联应用,全面推行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全覆盖”管理。加快推进警综平台信息系统建设,对城镇地区的所有建筑物,逐一登记编号,一屋一号、一一定位,并将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和其他各类人口信息数据加载其中,实现“人房一致”的精确定位管理和“以房找人、查人知住”的双向互联。
       服务群众更靠前。加强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关键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对待,特别是要注意正确处理维护秩序与激发活力、完善管理与改进服务的关系,努力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做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注重以人为本、热诚相待,着力解决好对待群众的感情问题、态度问题,以真诚、热情、平等、包容的心态对待他们,让他们感受到家一般的温暖。一是抓好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把宣传教育引导工作贯穿管理工作的始终,通过印发宣传资料、报刊、版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法规,鼓励流动人口积极主动地配合公安机关管理。二是积极做好服务工作。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将他们与本地常住人口管理服务同等对待,工作中采取电话预约,上门服务、短信咨询、开通“绿色办证通道”、适当调整工作时间等方式,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模式,使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本地化、日常化。三是设立“一站多点”,提高服务群众水平。在设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站,方便群众办理居住证的同时,为流动人员子女入学、租赁房屋、购车购房等提供证明,提供各项咨询,进行一些纠纷调解,提高本地人对外地人的认同感以及外地人在本地的归属感,在共建共享中加快融合。在服务站辖区内的警务站设立了多个居住证办证点,进一步方便群众办证。
       工作开展更有力。社区民警专司社区警务工作后,在采信息、抓防范、送服务的同时还肩负着打击违法犯罪的职责。社区民警就是辖区的守护神,他们情况清、人员熟,为破要案、抓逃犯提供了有利时机。
       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关键是要抓住流动人口登记、就业、居住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细化程序、规范操作,着力构建“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范化体系。楚雄市在开展社区警务工作中成功摸索出的出租房“双册式”管理模式。今年成立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后,更进一步加强了出租房和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一是规范流动人口登记办证。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登记办证的范围、程序和要求,提升登记办证率,结合推进“全覆盖”管理,在抓好社区、出租房屋、用人单位等流动人口集中登记办证的同时,把功夫下在那些容易遗漏、风险较高的人群和房屋上。对无正当职业、无固定“落脚点”、故意逃避登记的人员和群租房、违章建筑、简易工棚、商住两用房等非正规住所进行滚动排查,依法督促流动人员登记办证。对中小旅馆、商务会所、留宿洗浴等可供住宿的场所,进一步严格治安管理,督促业主严格落实住宿登记和信息报送制度,坚决杜绝一证登记、多人住宿或本人登记他人住宿等问题的发生。二是规范出租房屋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双册式”管理制度,强化社区民警日常治安检查责任,督促出租房主严格落实内部防范措施,及时整改治安隐患,依法查处打击出租房主违法行为和不法人员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出租房屋地区分布、房主履责能力和治安状况,大力推行“双册式”出租房屋管理模式,努力为流动人口创造安全、舒心的居住环境。三是规范流动人口聚居社区管理。对流动人口聚居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实施村庄社区化管理,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会同基层组织和有关部门,投入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采取社区改造、功能区分、封闭管理、完善技防、宣传引导等办法规范社区管理,改善社区环境,最大限度地挤压违法犯罪活动的空间。同时,规范民警对流动人口及其“落脚点”的治安检查、巡逻盘查、登记办证、查处案件等执法行为,进一步转变管理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切实尊重和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从不管不理到我要管理、我要服务”可以说是楚雄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成效的缩影。以市政府牵头,各职能部门组成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以“整合资源,彰显服务”为主旨,在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上取得新成效。一是以住建和公安为主的出租房管理,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提供了有力条件。首先由住建局对产权明晰、符合规定的房屋租赁实行登记,核发《房屋租赁证》。房主才可以到辖区派出所领取《楚雄市公安局出租房屋治安管理登记册》,同时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书,房主负责对承租人进行登记,并督促流动人口及时到派出所登记信息和申领居住证,定期将《楚雄市公安局出租房屋治安管理登记册》与社区民警进行交换,达到信息准确、鲜活。这样一来,出租房管理规范了,来租房的人多了,租房住的人放心了,既为民带来实惠,又增进了警民关系。二是以计划生育和公安为主进行全方位信息采集大会战,为流动人口享受与市民同等待遇提供依据。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成立后,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安排部署,由社区民警、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员、社区计生宣传员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基本信息、生育、就业、住房、婚姻等情况逐一采集,录入信息系统,归类上报,为流动人口参与就业、经商、计划生育、读书、领取驾驶证照、社保等方面提供了详实的信息依据。
      截至11月15日,楚雄市共登记流动人口信息53659人,出租房信息4214户34436间,办理居住证48800余证,已超额完成州局下达的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居住证办理任务,破获流动人口参与违法犯罪刑事案件58件,查处治安案件45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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