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检查楚雄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

日期:2019-06-28来源:本站原创作者:市委政法委点击:1709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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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观摩庭审

听取工作汇报

畅谈工作思路

 

6月13日下午,楚雄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检查楚雄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监工委主任徐绍礼率队,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陈新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紫溪镇人大主席熊继斌一行6人参与检查。检查组一行旁听了被告人李胜平、自永华、李洪彪等3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12项罪名一案一审公开宣判。

庭审结束,检查组一行参观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随后听取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汇报。

 

座谈会上,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钱勇向检查组汇报了楚雄市人民法院近三年来刑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以来,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提高站位、重拳出击、攻坚克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服务平安楚雄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16年1月至2019年5月,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130件1367人,其中207人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091人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做到定罪量刑依法依规、宽严有据、罚当其罪。

 

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提升政治站位,高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犯罪。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案件。依法严惩职务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开展。

 

延伸刑事审判职能

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积极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修复社会关系。全面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政策,创新开展“圆桌审判”,最大限度缓解未成年被告人紧张情绪、保障诉讼权利;认真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方针,在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基础上,充分考虑庭审教育和社区矫正效果,对初犯且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未成年被告人,尽可能使用非监禁刑,2019年6月少年案件审判庭被共青团云南省委命名为2016-2018年度云南省省级“青少年维权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职务犯罪案件邀请相关单位职工旁听案件,“零距离”接受庭审教育;针对山区普遍多发的涉枪案件,主动到案发地巡回审判,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接受法治教育;充分运用“6.26”“12.4”等法治宣传教育时间节点,在人口密集公园、广场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增强全民法治意识;选派3名优秀青年法官作为城区3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定期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将法律知识播种到校园、传递给学生、延伸到社会。三年来,巡回审理刑事案件53件,组织干部职工和群众旁听案件45件,参与旁听人数达311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400余份,到中小学开展法治讲座11次。

 

深化诉讼制度改革

确保司法公正

认真落实庭前会议规程,认真落实法庭调查规程,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程,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完善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及司法行政机关的协调机制,形成打击违法犯罪的工作合力。

参会人大代表充分肯定了市法院近年来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为助推全市平安建设作出的积极贡献。并就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扶、基层治理与刑事审判衔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深入讨论。

下步的刑事审判工作中,市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做好刑事审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全面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惩戒、震慑、预防功能,服务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局,坚决维护国家政权、保障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二是坚持公正司法,提高案件质量。三是深化刑事司法改革,推动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四是加强沟通协调,妥善处理好重大敏感案件。五是狠抓刑事审判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为民司法。努力推动刑事审判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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