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调研组到楚雄市大调解委员会调研

日期:2014-10-29来源:楚雄市司法局作者:王砺纳点击:2132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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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上午,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张宽寿率调研组一行21人,在市司法局局长王强等领导的陪同下,深入楚雄市大调解委员会就医患纠纷调解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images1] 张副主任一行首先视察了大调解委员会的办公场所,审阅了有关卷宗材料,在听取了市司法局局长王强关于我市开展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情况汇报后指出:楚雄市在云南省率先成立的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是贯彻落实平安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为增进医患双方沟通协商,化解矛盾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对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以及维护楚雄辖区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调研中,张副主任充分肯定了楚雄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大调委主动宣传法律知识,及时有效化解医患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稳定表示赞赏。他认为,楚雄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经过近4年的运行,已成功化解了一批影响医患关系和医疗秩序的矛盾纠纷,社会效应、法律效果、维稳效果十分明显,显示出了较强的生命力。 调研结束后,张副主任勉励大家要共同努力,继续做好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并希望调解员在四个方面下“狠功夫”:一要加强学习,努力提升业务水平,逐步培养专业化、职业化的调解队伍。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员不仅要有过硬的法律知识,也要学习医学知识,掌握调解的艺术和做群众工作的方法;二要依法调解,切实维护双方利益。要遵守职业操守,调解中注重“法、理、情”三者的统一,做好“中间人”,打造具有楚雄特色医患纠纷调解新品牌;三要积极探索,不断积累实践经验。要充分掌握调解原则,积极与责任单位沟通和协调,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良好的工作协调机制;四要整合各方资源,增强调解活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影响力。 在今后的工作中,大调委将进一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积极化解医疗纠纷,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和执业环境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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