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法院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

日期:2011-09-19来源:楚雄市法院作者:岳树振点击:1723 字号: 手机:

扫描微阅读

       在中央作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决策后,各地先后开展了平安县市创建活动。几年来,楚雄市人民法院结合辖区实际,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找准平安创建的重点,采取一系列措施,从多方面开展创建平安活动。
      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强化打击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围绕“平安楚雄”创建活动,始终保持对犯罪的高压态势,着重抓好与平安建设有关的案件审理,突出打击重点,把“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有组织犯罪、团伙犯罪、恶势力犯罪以及杀人、强奸、贩毒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作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犯罪分子,有效遏制刑事犯罪。
       寓教于审,突出挽救职能,加强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和帮教。认真贯彻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积极探索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判程序及审判方式改革,着重加强庭审帮教和庭后帮教,通过审理时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审理后的回访,巩固庭审教育成果,不断提高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
       大力加强民商事审判,强化调节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民商事审判的职责就是依法调节各种利益关系,妥善化解矛盾和纠纷。楚雄市法院大力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充分发挥以法律手段调节社会经济关系的职能作用;妥善审理群体性纠纷和矛盾易激化案件,维护社会稳定,一大批商品房买卖、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得到及时审理,有效化解了矛盾,消除了不安定因素;积极构建“大调解”机制,加强诉调对接,更加注重调解的疏导和矛盾化解功能,做好民商事纠纷的调处工作,提高了案件调解率;完善速裁制度,一些有调解可能的案件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公正高效的处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坚决维护法制权威,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楚雄市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积极争取市委、政府支持,探索建立了涉诉特殊困难群体救助等工作机制,力求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实行执行审查权与实施权分离,以规范促执行;用好、用足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努力提高执行案件结案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推进执行工作良性发展,最大限度地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坚持司法为民,拓展服务领域,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向当事人免费发放诉讼指南、诉讼执行风险提示、举证须知等诉讼指导材料,加强诉讼引导、依法释明、查询咨询、判后答疑等工作,引导当事人合法合理行使法定权利;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切实做好公开审判、巡回审理、就地办案、法制宣传报道、法律咨询、送法下乡等工作,让更多群众参与旁听案件庭审,以鲜活的案例帮助群众提升法律意识,普及法律知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扎实做好信访工作,认真落实院领导天天接访、带案下访、重点约访、领导包案等各项信访工作制度,加强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认真答复、妥善解决、依法处理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
 

名称:电话:
共0条评论

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