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落实“以案定补”经费全面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日期:2011-12-08来源:本站原创作者:夏国琼点击:1908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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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雄市为创新人民调解激励机制,积极推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新措施,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委政法委的重视和帮助下,通过多方协调,我市落实了人民调解“以案定补”资金98200元。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是将调解纠纷数与经济挂钩,将调处的纠纷数量多少、难易程度以及案件质量的高低纳入考核机制,使原来“调与不调一个样,调多调少一个样,调好调坏一个样”的状况得到极大的转变,有力地激发了基层调解组织的活力,提高了广大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为使人民调解“以案定补”资金发挥其激励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楚雄市司法局总结过去的经验,通过以案定补资金的落实,进一步规范我市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行为,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水平和办理人民调解案件质量,提升人民调解的公信力。10月10日到11月17日,吴娅副局长带领基层科的同志对全市15个乡镇人民调解案件进行案件质量评查审核,经审核全市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成功且符合领取以案定补资金的人民调解案件2413件,现资金已经落实正在发放之中。

     “以案定补”资金的落实,有力地调动了全市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为维护社会的和谐,促进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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