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酿事端 耐心调解促和谐

日期:2016-05-10来源:市司法局作者:沈钟琳点击:2004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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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瓜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一起意外伤害赔偿纠纷。2015年4月12日苏甲雇用苏乙对自己的房屋进行装修,苏乙在操作切割机时不慎切伤左手,苏乙受伤后,苏甲积极配合治疗,并支付了苏乙的住院医药费3.4万元。苏乙伤愈后,要求苏甲承担受伤期间的误工等损失,双方当事人在多次协商赔偿未果的情况下,于2016年2月22日到东瓜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在调解初期,苏甲坚持称,房屋装修是雇佣苏乙,属于雇佣关系,但苏乙是成年人,能预见到危险,而且所有医药费都是自己承担了,为什么还要承担其它费用。而苏乙则认为,是帮忙苏甲装修房子,在苏甲的房子里发生意外身体受伤,所以费用都应该由苏甲承担。为此,调解员建议苏乙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情鉴定,为纠纷调处提供依据,双方表示认可,经鉴定苏乙的伤情为10级伤残。 2016年3月15日,调委会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处,并计算出总费用68615.43元,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希望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本着和睦相处的原则,尽量把纠纷化解,一方面做苏甲的工作,另一方面动员苏乙也要承担一部分费用,毕竟在施工过程中自己也有失误。经过调解员的耐心劝导,双方在调解员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 至此,一宗房屋装修发生意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在东瓜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得以圆满解决。 (沈钟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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