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银行卡、手机号、交易认证......
这些看似只是帮个忙的“小事”
实则是在犯罪的边缘疯狂试探
“你在办理银行卡的时候是否被告知银行卡不能转借、出租、售卖?”
“那你明知银行卡不可以转借或者转卖为什么要借给他人使用?”
“他们说事后会给我1000—2000元的报酬。”
“我缺钱想干个兼职。”
“我以为和我没关系,不用承担后果。”
法庭上,三双清澈的眼睛背后,是三个望子成龙的家庭,花儿一样的年纪,他们的梦想才刚刚上路,听着对“借卡”缘由懵懂的描述,我的心情也跟着沉重起来。
三名涉案“帮信罪”的被告人均为在校学生,“借卡”的动机都是为了赚取零花钱,有的甚至在对犯罪分子一无所知的情况下便轻易地交出了自己的银行卡、手机……
为赚“快钱”
逐梦青春变成逐利青春
大好青年变成“涉案青年”
大量“帮信罪”案件表明,参与者以青年、低收入、无固定工作人员为主,甚至出现了不少在校生涉案的情形。这些人员或因年龄较小缺乏社会经验,很容易被“兼职”低成本、高收入”“零风险”等话术欺骗,加之自己又无稳定经济来源,最终被不法分子教唆、利用、沦为电信网络犯罪的“帮凶”。
“我还能继续上学吗?是不是要被判刑?”
“我认罪认罚,恳请法官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作为一名法官,惩处犯罪、守护公平正义是职责所在,但不能就案办案,要通过办案解决根本的问题。作为一位母亲,我希望能给三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的机会,使其在接受惩处的同时,能够尽早回归社会。
我仔细阅读卷宗后反复思量,为三个涉世未深的孩子深感遗憾:若判处他们实刑,自然不能继续读书,之后从监狱出来,社会还能接纳他们吗?正是该学习知识技能的花季少年,这辈子可就完了!
三起案件中,三个孩子是初犯、偶犯,且已主动交纳了罚款,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以教育、挽救为主要目的,综合考虑在校学生社会经验较少及可改造性较强等因素,本着惩罚与教育并重的精神,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处罚金3000元。
在反诈这条路上
扮演最重要角色的不是国家
不是反诈民警
而是全体公民自己
广大青年一定要树立合理的劳动取酬、量入而出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手机卡,杜绝以任何理由出租、出售,切莫因为贪图蝇头小利,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