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法院“四个围绕” 争先进位促发展

日期:2012-06-07来源:楚雄市法院作者:李晓丽点击:4593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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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跨越发展先锋行动”,是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重大任务,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举措。为深入推进“跨越发展先锋行动”的开展,楚雄市法院以“四个围绕”,争先进位促发展。

——紧紧围绕审判工作争先进位。以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把创先争优活动落实在审判工作中。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严打”方针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处影响我市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的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依法审理各类涉农案件,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始终注重运用协调方法化解行政争议,依法优化行政管理秩序。

 ——紧紧围绕执行工作争先进位。通过建立完善执行快速反应机制、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等十一项机制,加快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扎实开展争创“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严格执行工作执行标的到位率、执行申诉率、执行结案率、自动履行率等指标考评机制,强化执行工作绩效考评,努力实现公正执行、高效执行及自动履行率上升与强制执行率下降的良性循环。

——紧紧围绕制度建设争先进位。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加强司法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宏观管理决策机制、审判流程管理机制、法官业绩考评机制,完善审判质量效率指标评估体系,推进各项工作绩效的量化考评;从常态管理、执法程序、监督制约、责任追究等方面狠抓制度落实,用刚性、科学、严肃的制度挖掘审判潜能,把“跨越发展先锋行动”引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紧紧围绕纪律作风建设争先进位。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传统,用作风树形象,用作风促工作;牢牢把握思想教育、制度落实、表彰先进、查处案件、有效监督等关键环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廉政制度、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干警在思想上警钟长鸣,在行为上防微杜渐,在作风上审慎严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确保班子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案子不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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