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楚雄市首例社区矫正人员因违反规定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日期:2015-06-25来源:楚雄市司法局社矫科作者:窦建雯点击:2678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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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新村镇社区矫正人员王××逾期不到司法所报到,拒不配合司法所对其进行矫正监管,严重违反了《社区矫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近日,楚雄市司法局经向市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建议,并进行网上追逃,王××最终被抓获收监。这是我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首例因社区矫正人员违反规定,对其撤销缓刑,进行网上追逃的成功案例。 社区矫正人员王××,男,1991年出生,楚雄市新村镇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4年2月26日被楚雄市公安局取保候审,2014年12月15日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自2015年1月5日起,王××成为监外服刑人员,应接受新村司法所监管。然而王××并没有珍惜改过自新的机会,判决生效后在司法所工作人员再三督促下仍逾期一个多月未按要求报到。随后,司法所工作人员与王××失去联系。经向市法院送报撤销缓刑建议书,4月1日市人民法院作出撤销王××缓刑一年,对其收监执行的刑事裁定书。4月22日,市司法局副局长段立祥一行到新村司法所了解情况,并召开新村政法部门协调会,由派出所即日起进行了内部布控。同时,5月7日,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代斌召集公、检、法、司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召开社区矫正工作第一次协调会议,商讨王××执行网上追逃的问题。并就此形成了长效工作机制,由市人民法院作出撤销缓刑裁定书的同时开具逮捕决定书,市公安局在内部布控的基础上进行网上追逃,并于5月18日正式展开网上追逃。法网恢恢、疏而不漏,6月7日王××最终落网,6月9日正式移送楚雄监狱服刑十个月。 此案作为楚雄市首例社区矫正人员撤销缓刑、网上追逃成功、收监执行的典型案例,进一步彰显了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增强了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管理、指导社区矫正的能力和水平,标志着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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