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教育管理  强化身份意识

日期:2015-05-28来源:楚雄市司法局作者:冯荣贵 卢芳 蒋云 罗艳点击:1466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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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云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增强其接受矫治的自觉性,5月15日、20日、21日,鹿城镇、东瓜镇、苍岭镇分别组织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对象到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综合矫治场所集中开展教育培训,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段立祥主持培训活动。 [images1] 会上,段立祥副局长对《云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进行了详细讲解,并结合当前社区矫正管理形势,有针对性的对矫正对象进行了训诫,告诫矫正对象要服从监管,不可抱有侥幸心理,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就像一根高压线,坚决不能触碰。并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要强化“身份、学习、责任、规矩、沟通交流”五种意识,正确认识社区矫正,学习领会《云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中各项管理规定,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纪律要求,以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要尊重自己,树立自信心,做一个对家庭、对社会有责任感、有贡献的人。 会议通报了各所社区矫正日常监管情况。司法所所长分别对表现较差的矫正对象提出批评,对参训人员提出了加强学习、珍惜自己、学会感恩、懂得取舍、遵守“三德”五方面的日常监管和行为习惯要求;社区矫正科副科长华思文对《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涉及社区矫正的条款进行了详细讲解,并要求矫正人员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的相关规定,时刻谨记自己的服刑身份,提高责任意识,端正服刑态度,消除侥幸心理,积极、主动配合监管。要提高学习意识,不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用法律约束自身言行。培训结束后,社区矫正科还对个别重点矫正对象进行 “一对一”的谈话,通过谈话加强他们的服刑意识,达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效果,为日后的监管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images2] 通过集中培训,使参训社区矫正对象进一步明确了自己身份,明确社区矫正的内涵,有效增强了遵纪守法意识和服刑意识,提升了他们早日回归社会、奉献社会的决心。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平安和谐”楚雄提供有力保障。         (冯荣贵 卢芳 蒋云 罗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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