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过口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 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

日期:2015-05-28来源:大过口所作者:李正宝点击:1440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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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力度,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矫正质量。5月14日,大过口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在册矫正对象参加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 [images1] 集中学习会上,乡党委副书记杨永红到会指导,并对矫正对象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矫正对象自觉服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监管教育;二是要矫正对象牢记在刑意识;三是矫正对象要怀感恩之心,痛改前非,在今后的生产生活中做守法的公民和表率。司法所所长范文才通报了各矫正对象近一个月以来的表现,对个别的矫正人员进行了心理辅导和谈话,提高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制度的进一步认识,增强矫正期间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通过学习《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法》等部分法律条款,端正服刑态度,消除侥幸心理,使社区矫正对象积极主动配合司法所的监管。最后,大过口司法所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公益劳动,让他们在公益劳动中得到改造和醒悟。 [images2] 通过集中教育学习,有效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制观念,强化了他们的服刑意识和改造意识。矫正对象纷纷表示:在服刑期间将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教育管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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