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社区矫正对象遵守日常监管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矫正质量。东华、吕合司法所分别于6月4日和6月10日,组织辖区内在册矫正对象到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综合矫治场所参加集中教育培训活动。
活动中,市司法局副局长段立祥、社区矫正科副科长华思文分别对《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云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进行全面细致的讲解。强调矫正对象在服刑期间的权利、义务以及矫正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汇报、学习、教育、公益劳动、请销假、考核奖惩等相关规定。重点讲解了关于撤销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警告和收监执行等规定。
最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此次培训进行了总结,并对下一步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规划部署。强调社区矫正人员要认真履行社区矫正相关义务,严格遵守管理规定、端正态度、提高认识,配合做好各项日常监管工作。通过开展集中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矫正对象守法意识,为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开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