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成立市级人民调解委员会

日期:2011-07-20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王荣江点击:1983 字号: 手机:

扫描微阅读

      近年来,随着楚雄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矛盾纠纷出现了许多新变化、新特点,一些行业性专业纠纷凸现,为进一步调解新型社会矛盾纠纷,妥善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和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对此,中共楚雄市委、市人民政府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勇于实践,大胆创新,积极探索调解新路子,全面充实和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县(市)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楚雄市人民调解委员会。楚雄市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医患纠纷、教育教学纠纷、劳资纠纷、征地拆迁安置纠纷、物业管理纠纷、企业改制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环境资源纠纷、土地流转纠纷九个行业性、专业性纠纷调解中心,运用多种手段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提升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协同作战的能力,为有效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成立后的楚雄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人民调解工作职责范围内将承担重大矛盾纠纷、行业性、专业性纠纷的接待受理调解,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突出的矛盾纠纷问题的协调处理,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及重大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及时预警,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社会稳定工作信息,定期分析并报告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情况。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教育公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坚持服务大局、便民利民、平等自愿、公正高效、调防结合的基本原则,以抓早、抓小、抓苗头和教育疏导、依法调处、防止激化为基本思路,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

      楚雄市人民调解委员会九个行业性、专业性纠纷调解中心位于楚雄市团结路祥和文化街区,设有接待室、办公室、调解室、资料室等办公场所,近345平方米,配备了电脑、照相机、录音笔、监控及调解室内同步录音等设备。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现有工作人员40名,其中:管理人员1名,九个行业纠纷调解中心各设主任1名、专职调解员1名,志愿者调解员共20名。中心主任由相关部门、行业分管领导担任,专职调解员是从公、检、法、司等政法系统及相关专业部门聘请懂政策、懂法律、有专业知识、实践经验丰富的退休人员中聘请产生,志愿者是从妇联、共青团的志愿者中,结合专业情况选用。2011年3月25日,40名调解员已全部进入工作岗位开展工作。为使调解员尽快熟悉业务,进入工作状态,人员就位后,市司法局及时组织卫生、交警、劳动和本局业务骨干对调解员就人民调解的程序、方法、技巧、调解文书的制作和使用等业务知识进行了培训。

      2010年11月30日至2011年6月30日,楚雄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纠纷调解中心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66件,其中涉及人员死亡的纠纷12件;成功调解47件(医患纠纷24件,交通事故纠纷22件,教育教学纠纷1件),履行赔偿金1126250.03元。接待群众来访702人次,接听来电咨询130次。

 

名称:电话:
共0条评论

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