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进一步深化两级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

日期:2011-07-11来源:楚雄日报作者:武爱萍点击:1867 字号: 手机:

扫描微阅读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州法院量刑规范化工作推进会上获悉,我州将进一步深化两级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并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职务犯罪案件量刑指导意见》。目前,在我州已有包含贪污受贿和挪用公款在内的十八种犯罪被纳入量刑规范化改革内容。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卜德诚出席会议。
  我州自2009年6月在全州法院开展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以来,在体现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规范全州职务犯罪处罚尺度,州中级人民法院依照刑法以及“两高”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多年来我州惩治职务犯罪的司法实践,积极向州委和州人大常委会汇报,并与州检察院会商,制定了《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职务犯罪案件量刑指导意见》,并报省高级人民法院备案认可,于今年6月正式实施。
  卜德诚指出,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是深入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量刑的公正和均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量刑规范化改革,事关政法工作全局,涉及到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观念更新和舆论引导等各个方面,必须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法各部门的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才能保证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卜德诚要求,全州政法机关要切实增强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事关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一项重大工作任务来抓,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积极稳妥、扎实有序、坚定不移地将量刑规范化改革不断推向前进,以改革的实际成效赢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努力为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州法院要以量刑规范化改革为契机,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保证量刑规范化改革收到良好的效果;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牢固树立与形势任务要求相适应的司法理念,有效解决同案不同判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量刑规范化改革带来的积极成果。

名称:电话:
共0条评论

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