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楚雄市公安局西舍路森林派出所民警在大过口乡野猪塘村委会山背后村日常巡逻时发现,一农户家门外用篷布盖着一堆可疑物品。民警随即上前查看,所盖物品为18节3米长的云南松原木。随后,民警找到该农户了解情况,一开始农户拒不承认,通过民警耐心开导,最终说出实情,这堆木料是同村李某拉来这里堆放的。民警找到李某,据李某交代这些木料是他私自砍伐的,准备用于出售。当日,派出所便展开了调查。

通过几天的调查,民警确定李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其自留山上砍伐云南松17株,检尺径14厘米至42厘米,云南油杉两株,检尺径16厘米至47厘米。经初步计算,林木蓄积约为12立方米,李某的行为已构成了滥伐林木的违法事实,已达到林业行政案件立案标准,随后,派出所将该案件移交大过口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办理。

考虑到年底有部分村民萌生私自砍伐林地用于出售的情况发生,派出所民警积极与大过口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对接,及时反馈情况。同时,主动前往各辖区村委会,针对涉林违法犯罪打处工作进行意见交流。要求各村委会护林员要加强日常山林巡逻,发现有乱砍滥伐的行为要及时上报给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以及森林公安。派出所也会加强日常的宣传工作,全力保护好森林资源,加强对涉林违法犯罪的打处力度,落实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图文来源:楚雄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王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