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动态】情法并重促执行 八旬老人老有所依

日期:2019-07-01来源:本站原创作者:市委政法委 市人民法院点击:1139 字号: 手机:

扫描微阅读

都说养儿防老,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但在赡养父母这个问题上,有的子女不仅互相推诿,甚至还与父母对簿公堂。

“难为你们了,难为你们了,跑到家里来给我处理案子。”6月21日上午,86岁的张老太对执行干警们说道。

原来,申请执行人张某育有五个子女,两儿三女。2001年分家时,两个儿子立下协议:由二儿子赡养父亲,小儿子彭某旺赡养母亲,但是因为和母亲张某一直有矛盾,分家后,彭某旺不但没有赡养母亲,盖了新房后,反倒全家搬了出去,留下老母亲一人独自在老房子里生活。张某年事已高,既无劳动能力也无收入来源,不得不诉至法院。

2003年,经楚雄市法院主持调解后,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彭某旺每年给付张某生活费240元、大米200公斤、鲜猪肉18公斤、鲜猪油5公斤,承担张某因生病所产生的超过20元的医疗费。可最近几年,彭某旺都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赡养义务。现在张某年逾86岁,又患了脑梗,生活无法自理,平时都是女儿彭某珍看顾她,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9年3月4日执行立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案件承办人考虑到张某已年迈,患病在身,衣食住行需要人照看,吃药治疗也需要费用,必须尽快解决其生活困难的状况,帮助老人渡过难关,于是立即联系了被执行人彭某旺,耐心劝解他履行赡养义务。但长年累积的家庭矛盾导致彭某旺不配合执行,同时诉称自己也患病在身,家里生活困难,靠媳妇打零工供两个女儿上学,打上了“同情牌”,迟迟不肯履行义务。案件承办人眼看行不通,便依法查询并冻结了彭某旺的银行账户,他这才着急了,主动联系承办人沟通案件情况。

6月21日上午8点,执行干警李常富、金文平等一行8人第三次前往当事人所在村委会,先到申请执行人张某独居的破旧老宅中查看其近况。随后又到被执行人彭某旺家中,反复作他的思想工作,让他主动履行赡养义务。彭某旺表示,赡养母亲是他应承担的责任,但他希望姐姐彭某珍不要插手干涉。

10点左右,在村委会的大力协助下,执行干警将彭某旺夫妻二人及彭某珍约到村委会会议室,再次协商老人的赡养事宜。在法律上讲情理,执行干警一边对被执行人彭某旺夫妻二人释法析理,告知他们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让他们放下难过的伤心往事,换位思考,孝顺老人,把好的品质传递给下一代;另一边与彭某珍进行沟通,让她今后不要干涉其中。

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被执行人彭某旺承诺今后会履行赡养义务,照顾好老母亲的生活起居。至此,案件承办人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下了。

 

(楚雄市人民法院 刘剑松 孟令平)

名称:电话:
共0条评论

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