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战略,是中共楚雄州委九届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楚雄州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启楚雄州跨越式发展新征程的决定》确立的。《决定》明确提出: “努力把楚雄州建设成为滇中城市经济圈西部增长极,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孟中印缅和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重要战略枢纽,打造对内对外开放高地、全国民族特色创新创业高地、全国30个民族自治州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高地,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核心支撑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建设‘中国彝乡·滇中翡翠·红火楚雄’”。
州委提出“1133”战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提出的“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的要求;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孟中印缅和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等重大发展战略,以及省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发展、金沙江对内开放合作区建设等发展战略,主动融入滇中、带动滇西发展的要求;是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和钉钉子精神、工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坚决全面彻底整改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问题的要求,是对历届州委提出的战略定位及工作思路的继承、发展和创新,同时也是推动彝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确保如期实现脱贫、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彝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和必然选择。
“1133”战略,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1133”战略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来谋划、布局和设定,同时充分体现党中央和省委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彝州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1133”战略提出:“建设成为滇中城市经济圈西部增长极”,是我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大力度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强化举措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具体举措;“打造全国民族特色创新创业高地”,是我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发展是第一要务、创新是第一动力、人才是第一资源”的具体举措;“打造全国30个民族自治州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高地”,是我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把重点放在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上,把实体经济做实做强做优”的具体举措。
“1133”战略,全面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133”战略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穿始终,坚持战略目标的坚定性与战略步骤的阶段性有机统一,对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宏伟目标、总体任务、战略决策、重大部署,把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提出的战略定位和工作要求融入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加以部署、全力推进,一步一个脚印抓好落实。“1133”战略提出“打造对内对外开放高地”,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云南要发展,优势在区位, 出路在开放”的具体举措;“建设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孟中印缅和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重要战略枢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云南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发展战略的具体措施。
“1133”战略,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楚雄州改革发展稳定的要求。“1133”战略把贯彻落实省委各项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体现了中央和省委要求,符合楚雄实际。省委主要领导在楚雄州向全省首次提出了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的号召,并要求楚雄州要在全省率先做好。 “1133”战略就是我州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的具体体现。“建设滇中城市经济圈西部增长极”是落实省委对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具体体现;“建设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孟中印缅和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重要战略枢纽”是落实省委“两廊”建设的具体体现;“打造对内对外开放高地”是落实省委对我州“融入滇中、带动滇西发展”的具体体现;“打造全国30个民族自治州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高地”是深入落实全省加快发展八大重点产业、打造“三张牌”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打造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是落实云南最美丽省份建设的具体体现。同时,“1133”战略,是州委针对省委第七巡视组提出的州委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不深不透、发展思路和预期目标不够科学合理等问题,坚持对标对表、从严从实抓好整改的具体措施,充分体现从严从实坚决彻底全面整改的要求。
“1133”战略,是对历届州委提出的战略定位及工作思路的继承、发展和创新。“1133”战略的确定,是州委围绕新的历史方位、新的时代坐标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围绕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最紧迫的重大任务,牢牢把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要求,深化对州情的认识和把握,继承、发展和创新了历届州委提出的战略定位及工作思路,分析了我州社会的主要矛盾,充分考虑了缩小与全国全省发展的差距,统筹兼顾发展速度、发展质量、发展方式等方面要求,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查研究,综合分析我州发展基础和外部条件提出的。“1133”战略,是楚雄州近年来发展思路的一次重大战略性调整,是楚雄州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征程的重要指南,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在彝州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实施“1133”战略以来,经济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全州生产总值增长10.2%,进入“千亿元GDP俱乐部”,增速居全省第三位;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6%,增速居全省第一位,工业、财政、消费、外贸等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位居全省前列。三大攻坚战开局良好,牟定、姚安2个县成功实现脱贫摘帽,双柏、南华、大姚、永仁4个县摘帽、291个贫困行政村出列、10万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有望实现。改革开放创新取得新突破,民主政治建设实现新发展,文化强州建设持续推进,民生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全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取得新进展,法治平安楚雄建设取得新成效,全面从严治党开创新局面,解决了许多多年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做成了许多多年想做而没有做成的事。全州呈现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文化繁荣进步、民族团结和睦、社会和谐稳定、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党的建设全面加强的良好发展局面。
2019年是推进“1133”战略实施的关键之年,全州各级党委、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州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创造性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及省重大战略,坚定不移实施“1133”战略,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进一步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打造“中国彝乡·滇中翡翠·红火楚雄”,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决定性基础,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