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大比拼】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做好标杆
2019年1月9日上午,随着庄严的法槌敲响,由楚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全华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的被告单位某某有限公司和被告人王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在楚雄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是新年伊始,我院检察长回归办案一线以员额检察官的身份亲自审查起诉并出庭支持公诉的案件,也是楚雄市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带头履行入额检察官办案职责, 有效发挥干在实处、做好标杆的具体举措。
某某有限公司和王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李全华检察长作为该案承办人,认真阅卷,讯问犯罪嫌疑人, 精心制定制作审查报告、公诉意见书、起诉书等法律文书,并制定详细的出庭预案,对案件进行了论证剖析和全面把控,体现了司法的亲历性和参与性。庭审中,李全华检察长围绕案件核心进行缜密讯问,充分举证质证,清晰地还原了整个案件过程,并从定罪量刑、认罪认罚、社会危害性以及警示教育意义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指控犯罪扎实有力,法庭辩论有理有据,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此案当庭宣判,被告人表示认罪服法不上诉。
检察长率先垂范,回归办案一线,是楚雄市人民检察院践行市委提出的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充分发挥了入额院领导在执法办案一线的引领示范作用,必将带动全院干警聚焦主业、专研奋进的工作热情,以此推动全院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整体提高,着力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文:李瑶 田维凯 图:吴云生)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2019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