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法院主业,认真履行职责,紧紧围绕“司改后”这个时间节点和“重构”这一新要求,完善《楚雄市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厘清和明确院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各部门职权目录和权利清单;修订《楚雄市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办法》,重新对司改后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查找,不留监管漏洞;制定《楚雄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楚雄市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试行)》,推动审判监督管理的重点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从结果干预向程序约束转变;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强化案件质量监管;修订《考勤管理制度》、《庭审行为规范》,强化从严治警、从严治院。通过编织制度机制“防护网”,促进队伍廉洁司法、高效执法,营造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