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圆满完成法学会换届选举工作

日期:2014-11-27来源:楚雄市司法局作者:马志明 鲁源点击:2729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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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省、州政法委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法学会在新时期的职能定位和肩负的历史使命,繁荣我市法学事业,经市委研究同意,于10月31日下午在楚雄市司法局六楼会议室召开楚雄市法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 会议由市司法局局长王强主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汉勇,副市长张爱东,政协副主席王联忠,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第三届理事会会长代斌等领导出席了会议。 会上,市法学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代斌代表第三届理事会做了工作报告。对楚雄市法学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进行了回顾,肯定了法学会工作取得的成绩,但与“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的重任还有很大差距。第三届理事会明确了党的领导,是法学会工作的根本保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发展一支高素质的法学会工作人员队伍,是法学会法学研究事业不断发展的重要条件。同时他表示,法学会今后的工作要以理论为先导、以地方工作为重点、以组织体系为保障,开创全市法学会工作的新局面。 市法学会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马国兴宣读了《关于<楚雄市法学会章程>的修改说明》。《说明》就《楚雄市法学会章程》修改必要性、修改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修改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随后,由工作人员宣读《<楚雄市法学会章程>(修订草案)》、《楚雄市法学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最后,根据《楚雄市法学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选聘了5名名誉会长,选举产生会长1名、常务副会长1名、副会长6名、常务理事11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1名。 新当选的法学会会长刘汉勇向聘请的各位名誉会长和新当选的市法学常务副会长、各位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副秘书长,表示热烈的祝贺!并表示法学会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一届理事会将认真履行好管理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积极为法学会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充分调动广大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我市法学研究和法律工作的整体水平,为实现“法治楚雄、平安楚雄”作出自己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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