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人民调解“以件计补”机制显成效

日期:2014-11-27来源:楚雄市司法局作者:夏国琼点击:1925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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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自实施人民调解“以件计补”机制以来,有效推动了调解队伍素质的提高、调解工作制度的完善、调解工作效能的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呈现出调解率高、成功率高、工作积极性高的可喜局面。2014年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423件,调解成功3298件,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率96%。基层人民调解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一是调解队伍素质得到提高。人民调解“以件计补”机制的全面实施,有力地提高了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了广大调解员加强学习、提高调解技能的热情。在推行“以件计补”机制的过程中,楚雄市以调解程序、调解方法、案卷制作等为重点内容,积极落实调解员“聘任制”、“持证上岗制”、推荐“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等好的做法和经验。通过把好调解人员选配关口、举办培训班、组织交流、以会代训、现场观摩等多种方式,有力地提高了人民调解队伍的法律政策水平、道德水平、文化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   二是调解制度建设得到完善。人民调解“以件计补”机制的全面实施,全面推动了调委会规范化建设以及大调解格局的形成。全市154个调委会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流程,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度、纠纷登记制度、统计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回访制度、纠纷排查制度、纠纷信息传递与反馈制度等7项工作制度,并统一制作图板上墙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实现了以法治促规范、以制度促质量的工作要求。对各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上报的案件卷宗、纠纷分类,以及纠纷的真实性进行层层把关,先由乡镇司法所审核把关,再由市司法局进行审核,并采取随机抽查方式,确保人民调解“以件计补”经费的使用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 三是加大补助力度,进一步提高工作积极性。自出台了《楚雄市专职治保人民调解员“以件计补”和“以奖代补”考核办法(试行)》,调解工作在质量和数量上有了大幅度的提升,对村级调解员调解纠纷案件采取“以件计补”的方式增加调解员报酬,按照纠纷的复杂程度规定口头调解的补助金额为20元一件,普通案件达成书面协议的补助金额为60元一件,未达成书面协议的补助金额为30元一件,疑难复杂案件的补助金额为100元一件。2014年,全市共兑现人民调解“以件计补”资金123360元,极大的调动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取得明显成效。 四是调解工作效能得到提升。人民调解“以件计补”机制的全面实施,实现了每件纠纷都有专人负责,更好地为党委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为法院减压、为信访分流,形成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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