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创新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机制

日期:2012-07-06来源:市社创办作者:张琼点击:2767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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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在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中,把加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作为社会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不断创新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形成家庭、学校和社会联动共管的工作格局,有效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创新工作格局。抓住楚雄市被列为全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试点县市的契机,成立了市级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市属24个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楚雄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机构,制定下发了《楚雄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市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楚雄市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将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流浪青少年的管理、加强留守儿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群体的关爱和救助、建立未成年人缓刑犯帮教网、建设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等重点项目纳入工作方案,并将重点工作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细化了工作职责和要求,形成了家庭、学校和社会积极配合、齐抓共管、全力推进工作的格局。

创新工作机制。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建设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二是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相关部门每一个季度上报一次推进情况及动态数据。通过梳理汇总,提出工作意见,为制定帮教等措施提供依据。三是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相关部门推进情况,纳入年度综治目标考评体系,加大监督指导力度,跟踪问效。四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通过摸底排查,对重点青少年信息通过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共享,提高部门和单位之间工作协作能力。五是建立宣传制度。认真分析研究工作中的成绩和经验,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期刊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展“五·四”、“六一”、“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同时,利用文艺演出、报告、讲座、橱窗、画册等形式开展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动员全社会关心和支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六是建立保密工作制度。慎重报道有关会议情况,对涉及重点青少年的数据、报表、姓名、学校名称等敏感内容予以严格保密。七是建立考评制度。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纳入《楚雄市社管综治维稳委成员单位综治维稳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办法》和《楚雄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年终进行严格考核奖惩。八是建立经费保障制度。将预防未成年违法犯罪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创新活动载体。以活动为载体,在全体在校学生中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教育。投资530万元建立“楚雄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现已投入使用;组织青少年学生到州博物馆、吕合红军烈士陵园和西山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举办了“法律知识竞赛”、“延安精神宣讲”活动,营造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的氛围;完善法制副校长工作机制,全市共聘请法制副校长44名,每学年最少给学校上法制课不少于4次。投资470万元,将北浦中学校园内总建筑面积3836平方米的图书馆改造建设成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基地,采取请专业人员讲课、参观典型案例展板、违法犯罪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从源头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自去年9月建成投入使用以来,共有21272人到基地开展了警示教育和参观学习活动(其中:各级各部门领导及外地参观学习团体共973人)。

创新工作方式。大力推进青少年社会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形成整体协作、相互联动的青少年法律援助、心理咨询援助的志愿服务工作格局。组织志愿者服务队到中小学开展心理讲座,及时为广大青少年提供有效的心理咨询和法律援助,对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青少年进行跟踪联系。出台《楚雄市未成年人违法记录和犯罪前科免报告办法》,加强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在金鹿中学和职业中学各建未成年人缓刑犯帮教网点一个,对未成年人缓刑犯进行法制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正和文化辅导等方面的帮教工作,避免其因脱管失控而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创新工作内容。把鹿城镇中大街社区、学桥街社区、龙江社区、西苑社区和镇中心学校作为社区矫正试点,建立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制定社区矫正工作流程。截止目前,社区共接收未成年人矫正对象35名,全部实现“一人一档”的规范化管理。同时,加大对弱势青少年群体的帮扶力度。进一步关注特困青少年、农村留守未成年人、流浪未成年人、孤残青少年等弱势青少年群体,针对其身心健康、生活、学习等方面的特殊需求,加大服务力度,帮助他们塑造阳光心态、培养迎难而上的精神。举办家长学校,每年至少对全体在校学生家长开展培训不少于2次,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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