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鹿城镇全面开展2019年“控辍保学”工作

日期:2019-05-23来源:转载点击:1401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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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云南省《依法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巩固“普九”工作成果,切实防控鹿城镇中、小学生辍学,鹿城镇扎扎实实开展“控辍保学”工作。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鹿城镇“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为组长的鹿城镇“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镇党政班子成员,司法所、社会事务办、妇联、团委负责人,残疾专干、扶贫干事,中小学校长、辖区三个派出所所长和22个村(社区)书记、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22个工作组,22个工作组成员涵盖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妇联主席及村(社区)其他工作人员,实行包保责任制。工作组与学校相互配合,形成联动,形成合力,扎实有效推进工作。

二、迅速行动,扎实开展统计核实工作及劝返工作

一是迅速进校入户开展工作。镇工作组迅速到村(社区)、学校开展统计核实工作,到学校查看班级学生到校情况,并对未到校学生了解去向及原因,及时做好家、校对接,要求学校和学生监护人做好学生的监管工作。

二是认真开展劝返工作。针对前期排查出来的确实属辍学失学的学生,工作组、学校进家入户开展访谈工作。对辍学失学的学生进行分析、研究,对家庭困难的开展帮扶,对其他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劝返工作。

三是做好宣传工作。多渠道、多方位全面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云南省《依法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学生及家长对义务教育的认识。

下步,鹿城镇将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宣、劝、助、职、规”控辍策略,落实“以法控辍、以管控辍、以质控辍”措施,动员和组织社会、家庭、学生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控辍保学”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及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普九”成果和水平,扎实稳步推进全镇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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